配资正规平台 中银证券鸿瑞债券A: 关于增加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9-05 12:45    点击次数:87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华夏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银行”)签署的销售服务协议,自 2024 年 9 月 3 日 起,华夏银行开始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详细基金信息可参见附表),投资 者可通过华夏银行办理该产品的申(认)购、赎回业务,其他业务的开通情况敬请 投资者留意届时公告。   自 2024 年 9 月 3 日起,投资者通过华夏银行申(认)购本公司旗下基金,参 与华夏银行费率优惠活动,具体折扣费率以华夏银行活动为准。基金标准费率请 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 布的最新业务公告,如本公司新增通过华夏银行销售的基金产品,则自该基金产 品开放申(认)购当日起,将同时遵循以上费率调整内容。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客户服务电话:95577   网址:www.hxb.com.cn   客服电话: 021-61195566,400-620-8888(免长途通话费)   网址 www.bocifunds.com   附:基金列表  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 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基金表现的 保证。   投资前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 概要》等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 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基金 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后,基 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及相关机构不对基金投资收益做出任何承诺或保证。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所有。本次费率调整解释权归 华夏银行所有,有关费率调整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华夏银行的 有关告知。   特此公告。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