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资股票开户 财务造假 被罚1600万!

发布日期:2024-08-07 10:18    点击次数:163

  科创板又曝一家公司造假上市,且上市后继续造假。

  深夜,慧辰资讯(ST慧辰)公告,今年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现已调查完毕,并于2023年收到行政处罚预先告知书。或受该事件影响,早盘,ST慧辰股价一度大跌超5%,最新市值仅20亿元。

  经查,ST慧辰控股子公司——信唐普华通过虚构与第三方业务、签订无商业实质的销售合同、提前确认项目收入的方式虚增收入和利润,导致ST慧辰2020年披露的上市招股说明书,以及上市后披露的2020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其中,占比最高的2020年,ST慧辰虚增利润6096.16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60.69%。

  为此,ST慧辰及公司多名董监高、信唐普华总经理等均遭到处罚,其中公司被责令整改及警告,罚款500万元,其他责任人被警告,罚款250万到300万元不等。合计处罚金额达到1600万元。

  后续,ST慧辰上市保荐及持续督导机构中信证券及主办人员会否被处罚值得关注。此前曝出造假的科创板公司紫晶存储、泽达易盛(均已于今年7月退市),涉及保代都遭到了处罚,东兴证券还被立案调查。

2020年利润六成虚假

  此前,ST慧辰于2023年收到了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经过半年多的调查,公司于2023年收到北京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3]17号)。

  经查明,2017年6月,慧辰资讯收购北京信唐普华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信唐普华”)48%的股权,信唐普华成为慧辰资讯参股的公司。2020年12月,慧辰资讯进一步收购信唐普华22%的股权,信唐普华成为慧辰资讯的控股子公司。

  信唐普华通过虚构与第三方业务、签订无商业实质的销售合同、提前确认项目收入的方式虚增收入和利润,导致慧辰资讯2020年披露的《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以及首发上市后披露的2020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慧辰资讯于2020年上市。上市前的2018年,信唐普华通过签订无商业实质销售合同的方式,在4个项目中虚增收入和利润,综合考虑坏账损失、减值等因素影响,导致慧辰资讯2018年虚增利润555.31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7.33%。

  2019年,信唐普华等继续通过签订无商业实质的销售合同、提前确认项目收入的方式,在5个项目中虚增收入和利润,导致慧辰资讯2019年虚增营业收入721.7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1.88%;综合考虑坏账损失、减值等因素影响,虚增利润1785.88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25.16%。

  2020年,慧辰资讯迎来上市后的首份年报,信唐普华等通过虚构与第三方业务、签订无商业实质的销售合同、提前确认项目收入的方式,在10个项目中虛增收入和利润,导致慧辰资讯2020年虚增营业收入4396.81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11.29%;综合考虑坏账损失、减值等因素影响,虚增利润6096.16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60.69%。

  2021年,信唐普华等通过虚构与第三方业务、提前确认项目收入的方式,在6个项目中虚增收入和利润,导致慧辰资讯2021年虚增营业收入2424.13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5.09%;综合考虑坏账损失、减值等因素影响,虚减利润1721.19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36.45%。

  受2018年至2021年相关项目影响,慧辰资讯2022年多计坏账损失、商誉减值等,虚减利润1.05亿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49.84%。

合计罚款达1600万

  北京证监局认为,慧辰资讯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违法行为。考虑到慧辰资讯的发行文件存在虚假记载,个别年度虚假记载占比较大等,北京证监局结合上述情形依法确定量罚幅度。

  何侃臣时任信唐普华总经理,全面主持信唐普华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安排信唐普华案涉虚增收入、利润的行为,直接导致慧辰资讯信息披露违法;何侃臣时任慧辰资讯副总经理,对慧辰资讯披露的2020年、2021年年度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并保证上述文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依据相关规定,何侃臣是慧辰资讯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赵龙时任慧辰资讯董事长、总经理,全面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对慧辰资讯披露的《招股说明书》、2020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并保证上述文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未勤勉尽责。赵龙亦是慧辰资讯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徐景武时任慧辰资讯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主管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工作,对慧辰资讯披露的《招股说明书》、2020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并保证上述文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未勤勉尽责。徐景武同样是慧辰资讯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马亮时任慧辰资讯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技术总监,主持技术研发工作,并为公司各部门、各分子公司业务提供技术支撑,对慧辰资讯披露的《招股说明书》、2020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并保证上述文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未勤勉尽责;马亮自2020年12月起担任信唐普华董事,代表慧辰资讯参与了对信唐普华日常业务的管理。依据相关规定,马亮也是慧辰资讯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北京证监局拟决定:

  一、对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的罚款;

  二、对何侃臣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的罚款;

  三、对赵龙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的罚款;

  四、对徐景武给予警告,并处以250万元的罚款;

  五、对马亮给予警告,并处以250万元的罚款。

今年4月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此前,同样是因上市前造假及上市后持续造假,两家科创板公司紫晶存储和泽达易盛已于今年7月退市。比起前述两家公司,目前慧辰资讯的处境可能略好。

  慧辰资讯在公告中称,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以及《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陈述的情况,公司判断本次涉及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就本次事项向广大投资者表示诚挚的歉意。

  不过,虽然慧辰资讯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风险不大,但并不意味着完全摆脱了退市风险。

  今年4月,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对公司2022年度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4.2条第一款第(三)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的规定,上交所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后续若出现《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2.4.9条或规则规定的其他退市情形,公司股票仍可能被终止上市。

  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的介绍,慧辰资讯是一家数据分析服务提供商,公司主要为行业头部企业和国内政府机构提供基于企业内外部数据、消费者态度与行为数据和行业数据的业务经营分析与应用、定制化行业分析应用解决方案等服务,是以数据分析应用技术为核心的科技创新型企业。

  慧辰资讯2020年7月上市,但上市当年业绩就变脸,扣非净利润大跌44%,仅录得3000余万元。此后在2021和2022年,公司直接转为大额亏损,扣非净利润分别为-6865万和-2.03亿元。2023年三季报配资股票开户,公司扣非净利润继续亏损近5000万元。